我校在校大学生自愿投保参与了常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由学校出资投保的商业保险。有关学生医疗费用报销事宜通知及说明如下。
一、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一)门诊费用:
若学生在常州市医保定点医院门诊治疗,请携带社保卡,门诊费用将通过社保卡直接结算。学生在常州市以外地区就诊先自费后报销,报销须携带社保卡、发票、用药清单以及二级学院开具的户籍证明(加盖学院章)到常州市社保中心办理。
(二)住院费用:
1.若学生在常州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住院费用可通过社保卡直接结算;若先自费就诊,请携带(1)身份证;(2)社保卡;(3)发票;(4)用药清单;(5)出院小结;以上均用原件,到就诊医院社保科办理退费或常州市社保中心报销。
2.若学生在常州市以外地区医院住院,学生可持以下有效证件到常州市社保中心报销:(1)本人身份证;(2)社保卡;(3)住院发票原件;(4)费用清单;(5)出院小结;以上均用原件。如在常州市和户籍所在地外的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将降低。
3.常州市社保中心尚未发放社保卡的新生须先自费后结算,在常州市定点医院就诊的到医院社保科退费,在常州市以外地区就诊的持以下证件到常州市社保中心报销:(1)社保临时卡(社保中心办);(2)本人身份证;(3)出院小结;(4)费用清单;(5)住院发票原件;(6)学校出具的在校的证明;以上均用原件。新生也可等社保卡拿到后再报销,流程参照正常学生。
在享受医保报销后的住院费用再由商业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予以承担报销。
二、商业保险报销费用
我校为全体学生投保的商业保险(学生平安保险)是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充。我校学生因病或意外伤害等住院费用在享受居民城镇医疗保险以后,可持以下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行政楼115室由计划财务处代为办理商业保险报销事宜。
1.住院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住院费用需分两部分报销,如已刷社保卡需携带原件直接来财务处报销商业保险,未刷社保卡需先去社保中心做结算,随后携带社保中心开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报销材料复印件来财务处报销。(意外事故需出具意外事故证明二级学院签字盖章。)
社保中心报销:(1)身份证;(2)出院小结;(3)费用清单;(4)住院发票;(5)银行卡。
财务处报销:(1)身份证;(2)出院小结;(3)费用清单;(4)住院发票;(5)银行卡;(6)医保报销结算凭证。以上材料除医保报销结算凭证为原件外,其他均需提供复印件。
2.意外伤害的门、急诊等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门、急诊发票;(2)汇总费用明细清单;(3)身份证;(4)银行卡;(5)门、急诊病历;(6)意外伤害须学院出具无民事责任的证明(加盖学院章);(7)医保报销结算凭证。以上材料除医保报销结算凭证为原件外,其他均需提供复印件。
常州工学院计财处115室内线:6205外线:0519-88510205
备注:如果学生遗失社保卡,请在出院结算前持参保人身份证到常州市社保中心及时补办,再凭卡结算。以确保自身利益。或可领用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电子凭证进行就医报销。
常州市社保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社保中心热线电话:12333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http://rsj.changzhou.gov.cn/class/BPAHPLQ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