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学生外出实习调研(含毕业设计),规范车票报销,现明确要求如下:
1、允许报销的车票范围。根据教学计划,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调研活动的车票,可在实践教学经费中报销。学生实习调研原则上乘坐(K/T)火车,如无(K/T)火车,可报销动车(D)二等座或长途汽车坐票。
2、报销手续。车票应当经学生本人签名,按车票粘贴顺序填写《学生实习调研车票汇总表》(见附件),完成审批手续,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报销方式。从计财处网站下载《校内(学生)薪资发放清单》,清单应当按《学生实习调研车票汇总表》顺序依次填写,计财处按清单统一发放至学生建行缴费卡。
4、为便于二级学院统筹安排使用实践教学经费,原则上应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对学生实习调研车票一次性报销处理;涉及毕业班的,应在学生毕业前完成相关费用报销。
计划财务处
2017.5.17
附件:学生实习调研车票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