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新个税计算方法
发布人: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9-02-26   浏览次数:27927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其中,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全年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

                                                  全年综合所得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0191月起)

税率(%)

年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累计预扣法具体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

120191月份李小姐工资15000元,当月专项扣除(三险一金)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子女,老人、住房等)合计为3000元。

2019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2000-3000=5000元,对应税率为3%,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150元;

  

220192月实发李小姐工资16000元,当月专项扣除为21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3050元,则20193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时:

  

1-2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5000+16000)-(5000×2)-(2000+2100)-(3000+3050)=10850元,对应税率为3%1-2月累计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0850×3%=325.50元,1月份已纳个人所得税为150元,则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25.50-150=175.50元。

  

因此,20193月份第二次申报时,以20191月份及2月份实际发放工资薪金总和减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2个月、12月份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允许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率表》计算累计应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3若李小姐3月份因个人原因请假导致工资只有2000元,扣除5000元、当月专项扣除为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

  

20194月份第三次申报个人所得税时:1-3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5000+16000+2000)-(5000×3)-(2000+2100+2000)-(3000+3050+3000)=2850元,对应税率为3%1-3月累计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850×3%=85.50元,1-2月已纳个人所得税为325.50元,则截止至税款所属期3月份,李小姐多缴个人所得税240元,此时暂不办理退税,在次年3月至6月的汇算清缴期办理退税。


4:累计预扣法案例优点

20191-6月,某员工每个月工资18000元,三险一金每月扣除3200元,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不考虑其他情况,子女教育费、赡养老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500元,则:

如果按照每一个月算个税:

每一个月应纳个税=18000-5000-3200-2500×10%-210=520

六个月总共应纳个税=6×520=3120

按照年计税方法:

1-6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8000×6-5000×6-3200×6-2500×6=43800元;

1-6月累计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3800×10%-2520=1860

和按月计算的3120元相差1260元,则会出现只有一处工资薪金且在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要在年终办理汇算清缴,增加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


劳务费个税计算公式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800元,根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不同比例的预扣率。应该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负相对较高,征税的起点较低。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分次预缴、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计税方式。分次预缴时适用预扣率,由支付方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时适用综合所得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计税率。

  按次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1、每次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4000元时,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

2、每次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预扣率)。

3、每次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30%(预扣率)-2000元(速算扣除数)。

4、每次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40%(预扣率)-7000元(速算扣除数)。

校外人员发放劳务费测算表格(按月汇总计税).xls



  附表1: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月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常州工学院

                           2023年6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