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9]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应该参加所属地的居民医疗保险,所在学校为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代办单位。大学生医疗保险具有涵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门诊医疗同步解决的特点,大学生参保可为自己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家庭减轻医疗负担。常州市2022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投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体在籍本科生
二、缴费标准
大学生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2022年度,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年230元/人,政府补助标准每年1200元/人。
三、缴费说明
医保费用将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代扣上缴,请参保学生务必于将230元保险费与学费一起存入学校扣费卡中;或者关注“常州工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部分学生已经与学费一并扣除,无需再缴,请学生本人务必确认清楚,10月6日前未缴费的将无法通过学校统一参保。
注:低保家庭大学生、重度残疾大学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承担,该名单由学工处统一报计划财务处。如已扣款,学校将会作退款处理。
四、医保政策
1.2021年秋季入学首次参保的新生,仅需缴纳2022年度保费,即可从2021年9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其他缴费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参保学生在常州看病就医需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到常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已在生源地或原学校领取过“社会保障卡”的学生(即参加过江苏各市、县居民医保)缴费参保后,原卡须经常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机构激活后继续使用,原卡丢失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卡面标识的银行网点挂失补办;未办理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学生由常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机构统一制卡后发放。
3.参保学生具体报销政策见《2022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附件1)《关于2022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2)。
4.我校针对参保大学生居民医保的学生提供一份商业保险,保险费由学校承担。
五、参保程序
1.参保学生以实际扣费成功信息为准。规定时间未缴费,将视为不参保。
2.各二级学院负责各学院学生2022年度的参保统计工作。不参保学生必须签署《自愿放弃参加常州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以下简称为《承诺书》(见附件3),并由学生本人签名、学生家长签名,由二级学院填写《2022年度医保弃保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承诺书由二级学院留存,纸质汇总表于10月6日前交至计划财务处115室,附件4电子版请发至cwcsfgl@oa.czu.cn。
3.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事关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务必与非在校的学生取得联系,告知其交费购买居民医保事宜,尤其关注休学的学生,及时提醒非在校学生及时充钱至银行卡上或者自行上公众号缴费。规定时间未缴费,将视为不参保。原则上退学学生不参保。
4.如已扣款但不参保的,计划财务处预计将在12月底对该款项进行退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计划财务处:0519-88510205,联系人:胡杨
常州市社会保障中心咨询电话: 0519-12333
计划财务处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常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pdf
附件2:关于2022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pdf
附件3:2022年自愿放弃承诺书.docx
附件4:2022年度医保弃保人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