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精神及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方案》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现将我校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
2023年秋季以来,学费、住宿费、报名考试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收费行为。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对照有关法律条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情况将作为2024年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重点关注内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周密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按时保质完成整改。
三、自查自纠重点
见《高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
四、工作安排
请及时填报《高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不涉及收费事项的,也需零申报),于2024年6月30日17:00前将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报送计划财务处1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xy@czu.cn。
联系人:夏小燕,联系电话:0519-88510205
附件:高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docx
计划财务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