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关于2025年度年终结账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5-11-10   浏览次数:17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年终结账的各项准备工作,计划财务处自20251215日(星期一)起暂停对外办理报销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暂停及恢复时间

1.20251210(周三)起,投递机关闭20251215日(周一)起,计划财务处将暂停对外报销业务,请各位教职工在此前尽快办理报销手续。

2.20261月仅处理工资、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其他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将根据结账工作进展另行通知。

3.20251215日(周一)起,将暂停开具财政票据20251224日(周三)起,将暂停开具增值税发票,请各位教职工在此前尽快办理开票手续。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款项清理

1.借款清理:各单位经办的各项借款,请务必于1210日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还款手续,否则将影响下年度预算指标。对各单位和个人多年未冲账的借款,计划财务处将提交学校研究催缴方案。

2.收入清理:各单位收取的各类收入,请于1210日前统一到计划财务处核缴,严禁擅自截留。

3.汇入款清理:需要汇入学校的款项,请通知汇款单位在1215日前汇入,并将汇款信息通知计划财务处(纵横向项目经费到账不受该时间节点影响)。

三、其他事项清理

1.请有关单位尽快办理维修项目的决算审计及设备购置项目的验收入库手续,并尽快办理报销手续。

2.校内单位内部转账请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办理日期:1210日前。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不得在年底前突击花钱,特别是集中购置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等,不得采用虚假业务套取学校资金。对异常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2.为提高报销效率、缩短等候时间,各单位在办理报销业务时,请先认真阅读有关报销政策、要求,确保金额计算准确、报销手续完备。

3.请各单位在内部会议上及时传达年终结账的通知。

  

  计划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财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计划财务处    

                 202511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