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竞赛费用报销的通知
发布人: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5-12-24   浏览次数:15

为加强学生竞赛经费管理,规范报销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学生竞赛费用报销事宜建议如下:

一、经费列支渠道

学生竞赛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应优先从“大学生学科竞赛资助”经费中列支。专项经费不足时,可由学院实践教学经费、学生大创项目经费或指导教师个人项目经费予以补充,也可根据学生意愿,由项目团队自行承担。

二、报销范围

允许报销的费用必须与学生竞赛活动直接相关,具体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参赛报名费:指支付给竞赛主办方的正式参赛费用。

(二)差旅费:指本校领队、指导教师及学生赴校外参赛所产生的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等,其报销须严格遵守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学生可享受伙食补助费每天50元,交通补助费每天20元。

(三)其他直接费用:包括竞赛所需的材料费、图书资料费、材料作品邮寄费、保险费、视频制作费、PPT设计美化费、专利申请费、评审费等。

三、报名费报销流程

根据竞赛组织单位的不同,报名费报销实行分类管理。

(一)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IA等三大赛事”

此类赛事报名费由创新创业学院经费承担,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统一支付至竞赛主办方账户(先借款,后凭票冲销)。

报销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竞赛通知文件;

2.竞赛主办方出具的正式报名费发票;

3.学生参赛名单,包含学生姓名、班级、学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创新创业学院盖章)。

参加此类赛事涉及的其他费用可由二级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共同承担。

(二)由各二级学院牵头负责的其他学生竞赛事项

此类赛事报名费原则上由学生团队垫付,再由二级学院相关经费或指导教师个人项目经费承担,也可根据学生意愿,由项目团队自行承担。报销费用时,款项原则上直接转入项目团队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竞赛通知文件;

2.竞赛主办方出具的正式报名费发票;

3.学生参赛名单包含学生姓名、班级、学号、手机号码等信息(二级学院盖章或创新创业学院盖章);

4.报名收费及缴款情况说明(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盖章,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或院长签字);

5.支付给竞赛主办方的支付记录。

参加此类赛事涉及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可由二级学院或团队承担。

四、其他事项

学生竞赛费用按照“一事一报”分阶段报销的原则,即省赛结束,报销省赛前的相关费用。进入国赛的项目,待国赛结束后,报销省赛至国赛期间的相关费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报销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来。

本通知自202611日起实施。


计划财务处

20251223


附件:报名收费及缴款情况说明(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