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4-26 浏览次数: 662


附件1

常州工学院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家、省、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常州市财政局《2017年常州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 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工作职责

第四条 计划财务处负责学校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二) 接照有关规定公开学校的财务预決算信息;

(三)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容网络地址明确、清晰可査

(四)法律、法期、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学校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概況、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況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部门概況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

、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況。

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应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名称解释主要对単位公开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二)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況、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部门概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況、当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部门决算表包括: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名称解释主要对単位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容(涉密项目除外):部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学校预决算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同一平台公开,学校网站公布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同一平台的公开信息链接。

第七条 学校预决算应当在市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公开;其他政府采购、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绩数评价结果、资产管理信息等内容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