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校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校有企业使用学校资产和水电费结算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6 浏览次数: 821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常州工学院校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校有企业使
用学校资产和水电费结算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常州工学院校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常工政〔2017〕141号附件1.doc

2.校有企业使用学校资产和水电费结算办法

常工政〔2017〕141号附件2.doc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